关于张水良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苏高新枫委发[2010] 45号
各党委、各党(总)支部:
经街道党工委研究,决定:
聘任张水良同志为苏州高新区枫桥民发置业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免去其总经理助理的职务;
聘任朱喜平同志为苏州新区枫桥民营科技园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免去其总经理助理的职务;
聘任李福男同志为苏州新区枫桥民营科技园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聘任徐刚同志为苏州高新区枫桥工业园副总经理,免去其总经理助理的职务;
聘任黄亮同志为苏州高新区美枫市政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枫桥街道市政服务中心副主任,免去其总经理助理的职务;
聘任张斌同志为苏州白马涧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免去其总经理助理的职务;
聘任徐艳霞同志为苏州白马涧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免去其总经理助理的职务;
聘任俞军峰同志为苏州新区枫桥万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免去其总经理助理的职务;
聘任张敏同志为高新区人民医院副院长,免去其院长助理的职务;
聘任刘胜亚同志为高新区人民医院副院长,免去其院长助理的职务;
聘任陆春法同志为高新区人民医院院长助理;
聘任王秋生同志为高新区人民医院院长助理;
聘任郑卫良同志为城管中队副中队长;
聘任王建清同志为城管中队副中队长;
聘任朱建芬同志为枫桥中心小学校长助理。
上述同志聘期自发文之日起至二0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中共苏州高新区枫桥街道工作委员会
二0一0年十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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