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一)
各社区居民:
为在枫桥街道内营造良好的教育竞争环境,枫桥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决定对枫桥街道中考成绩前十名、高考按文理科成绩各前五名的优秀学生予以奖励。凡参加2011年中考、高考,符合下列条件的:中考675分以上;高考文科319分且1B1C以上、理科320分且1B1C以上;在今年高考前已被“985工程”重点大学提前录取的;2004年6月30日户口在枫桥街道、现户口仍一直在枫桥街道的学生,请于公告公布之日起至2011年7月22日止,携带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准考证、考试成绩单等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属社区办理登记申报手续,过期不予办理。
特此公告。
咨询电话:枫桥街道社会事业办 66652335
联系人:吴亚俊
苏州高新区枫桥街道办事处
二0一一年七月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