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桥社区志愿者服务守则
社区志愿服务事业,是一个平凡而又伟大的事业,是一个深受党和政府支持、深受群众拥护的事业。作为参与这项崇高事业的一名成员,应自觉执行以下守则:
一、 弘扬无私奉献精神,不计个人名利得失。
二、 为社会尽一份责任,为他人送一片爱心。
三、 出入相友,守望相助。
四、 急困难者之所急,帮困难者之所需。
五、 服从组织需要,加强团队合作。
六、 待人以情,待人以诚。
七、 尊重受助者人格,严守受助人隐私。
八、 不断提高服务质量,不断增强服务技能。
九、 通过志愿服务,提升自身素质。
十、 接受监督,加强自律,严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
枫桥社区志愿者服务须知
为促进枫桥社区志愿者队伍的组织建设更加规范、有序、健康地发展,全面推动社区志愿服务事业,特制定本须知。
一、招募对象:枫桥区域内居民。
二、申请注册成为社区志愿者需具备以下条件和素质:
(一)现居住在枫桥境内;
(二)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具有奉献精神;
(三)具有从事社区志愿服务所要求的身体条件和服务能力;
(四)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五)承认并遵守枫桥社区志愿者服务守则。
三、注册社区志愿者享有以下各项权利:
(一)以“枫桥社区志愿者”的身份参与社区志愿服务活动;
(二)参加社区志愿者相关培训;
(三)要求获得从事志愿服务的必需条件和必要保障;
(四)自然成为基层社区志愿者组织的个人会员;
(五)优先享受社区志愿者提供的社区志愿服务;
(六)就社区志愿服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七)声明退出的自由;
(八)相关法律法规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四、注册社区志愿者应当履行以下各项义务:
(一)遵守枫桥社区志愿者服务守则;
(二)履行社区志愿服务承诺;
(三)不得以社区志愿者的身份从事任何以营利为目的或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
(四)社区志愿者组织开展各项社区志愿服务时,不得从事营利性活动;
(五)自觉维护社区志愿者组织和社区志愿者的形象;
(六)相关法律法规所要求的其他义务。
五、社区居委会应认真落实和保障注册社区志愿者的有关权益,并给予注册社区志愿者从事志愿服务必要的条件和保障。